附件3 宝安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
说明:1、请选房家庭提前半个小时签到;
2、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号顺序依次选房,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选完即止;
3、选房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57号公共物业管理局(原区住宅局)七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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