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凌晨5时许,观澜派出所桂花社区民警带领巡防员在桂花路某百货商店门口路段巡逻时,发现一名“背包客”形迹可疑,于是上前进行盘查。民警在该男子的背包里查获疑似作案工具液压钳和螺丝刀各一把,以及5张留有微信号的纸条和手机一部。民警随即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面对大量事实证据,涉案嫌疑人覃某(男,27岁,四川万源人)交代了他多次盗窃车牌后留微信号敲诈车主钱财的不法事实。据覃某交代,今年4月中旬以来,他在网上购买液压钳和螺丝刀置于背包内,先后窜至观澜第四工业区、观澜体育中心、东莞市塘厦镇等地,盗窃车牌十余块。盗窃得手后,将车牌藏匿在车辆附近的隐蔽处,然后在车辆的挡风玻璃处留下写有自己微信号的纸条:“本人拾到车牌一张,联系微信:dd98XXXXa”。如果车主加他微信要车牌,就要求对方发100至200元不等的微信红包,收到红包后,就告诉对方车牌的藏匿地点。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