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20名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17-04-27 08: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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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2017年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2017年4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拓宽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公务员共20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8人,执纪审查岗位12人。

二、选调条件

(一)市内外机关单位,现职务层次为副科级及以下在职在编公务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

(二)市内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执法类公务员要求现任六级执法员以下职务,且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确定为科员;

(三) 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为法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哲学、心理学、审计学(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

(五)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

(六)中共正式党员;

(七)身体健康;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未满试用期、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2.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或者在受处分期间以及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及市内聘任制公务员在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间的;

5.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6月2日(星期五)。

报名咨询电话:0755-88133980、88130347。

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各选调职位报名考生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zjwgbs@126.com。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招考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现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报考文字综合岗位的,如有请提供)。

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如无可暂不提供,待考察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情况。

(三)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深圳明镜网公布(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 组织考察

到体检合格的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六)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方式须转任为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后续日常管理按照深圳市有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如有需要,市外选调人员可按深圳市人才安居政策规定提供人才住房。

(三)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四)中共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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