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用地拟增2800公顷

作者:徐强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17-05-09 0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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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圳开展《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对“十三五”期间的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指标做出调整,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全市规划指标,二是中心城区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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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设用地拟增2800公顷

“十三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公示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圳开展《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对“十三五”期间的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指标做出调整,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全市规划指标,二是中心城区规划指标。其中,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由调整前的97600公顷调整为100400公顷,增加了2800公顷。

在全市规划指标变化方面,有两个指标变化:一是建设用地控制目标。根据调整意见,规划调整前,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76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7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3700公顷以内。规划调整后,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0400公顷以内,增加28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500公顷以内,增加2800公顷。二是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调整前,全市耕地保有量为4288公顷(含异地保护1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000公顷以上。规划调整后,全市耕地保有量调整为268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000公顷以上。

在中心城区规划指标方面,也有两个指标变化:一是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调整前,中心城区耕地保有量任务为172公顷,中心城区无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调整后,中心城区耕地保有量任务为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公顷。二是建设用地控制目标,规划调整前,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427公顷以内。规划调整后,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696公顷以内。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相关规定,此次调整采取网上展示方式对外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6月3日,公示期内,各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市规划国土委反映。(记者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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