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泄露个人信息的“内鬼” 该判刑就得判刑

来源:晶报
2017-06-15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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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评:泄露个人信息的“内鬼” 该判刑就得判刑

晶报评:泄露个人信息的“内鬼” 该判刑就得判刑

以往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多是罚款和行政处罚了事,这一次,顺丰的“内鬼”被判了刑,可谓大快人心。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机构和“内鬼”,该罚款的就得罚款,该判刑的就得判刑,只有提升违法成本,才能让一些无良分子不敢铤而走险。

顺丰的“内鬼”被判刑了。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宋某利用在顺丰速递公司工作的便利,多次将同事的操作账户和密码提供给信息贩子并从中收取好处费3.8万元。南山区法院一审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这些年来,大家都真切地感受到移动互联技术给生活带来的深刻变化,不知不觉中,我们保持了多年的习惯、思维等等都已悄然发生改变,手机这样的移动信息终端已成为人们不可分离的伴侣。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手机已成为“人体器官”的延伸。相应地,对手机用户的骚扰、诈骗,对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践踏和侵害,也与从前的意义迥然不同。调查显示,近一年来,有37%的网民因收到各类诈骗信息而蒙受经济损失,全国网民因权益被侵犯人均遭受133元经济损失。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72%的网民认为个人身份信息泄露情况最严重,包括网民的姓名、手机号、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尽管这些年来打击个人信息泄露的呼声不断,一些工作也在开展,但成效始终未尽如人意。刚买完车,一堆推销电话就打过来了;刚生完孩子,各种垃圾短信就发过来了……尽管经济上未必就损失巨大,但它给人带来的精神损失是无从估算的,而长期生活在这样环境之下,除了烦躁和焦虑,还会让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状况产生不信任感。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单位和机构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极为严重。据一项关于1000家常用网站、手机应用的用户信息保护政策透明度的调查显示,这些平台超过一半被评为“低”级别,其中,有157家平台不提供隐私政策。另有数据显示,目前从社保系统、户籍查询系统、医院等大量爆出高危漏洞的省市已经超过30个,仅社保类信息安全漏洞统计就达到5279.4万条,涉及人员数量达数千万,这样的数据实在惊人。

这次被判刑的顺丰小哥,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条数亦是以百万为单位。一个快递员都能轻而易举地倒卖用户个人信息,可见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有多脆弱。以往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多是罚款和行政处罚了事,这一次,顺丰的“内鬼”被判了刑,可谓大快人心。

个人信息泄露,机构在责难逃,但对于涉案的个人,就是该依法从严处罚。那些动不动就泄露客户信息的房地产中介,那些动不动就疯狂给人打骚扰电话的推销人员,都应该受到相应惩罚。在新加坡,人们可以在政府建立的名单上注册,机构或个人将被禁止向名单上人员发送垃圾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以营销为目的的电话、传真、文字短信和多媒体信息等,也包括通过微信等方式发送的信息,个人信息保护署可以对违法行为施以不超过100万新元(约合人民币514万元)的处罚;向名单中的号码发一条垃圾短信,可能面临最高1万新元(约合人民币5.14万元)罚款。相形之下,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实有待提升。

前不久,《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但这只是一部基础性法律,相关配套法规还有待完善。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机构和“内鬼”,该罚款的就得罚款,该判刑的就得判刑,只有提升违法成本,才能让一些无良分子不敢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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