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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至11日,深圳交警共查处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7537宗,其中涉自行车交通违法5768宗,属共享单车的3165宗占涉自行车交通违法总量的54.87%。
原标题:
涉共享单车交通违法 11天查处3165宗
深圳交警提醒,7月1日起将正式对违法行为人启用停用共享单车的措施
今年6月1日至11日,深圳交警共查处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7537宗,其中涉自行车交通违法5768宗,属共享单车的3165宗占涉自行车交通违法总量的54.87%。针对这一问题,深圳交警昨日表示,将严格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于7月1日起对在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正式启用“停用”共享单车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深圳交警联合在深共享单车企业,深化诚信机制运用,并于今年6月1日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对6月1日以后在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并确定6月1日至7月1日为过渡期。
“6月1日起,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1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2次的停用1个月;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深圳市交警局交通处停车场管理科副科长高皓表示,经交警大数据分析,涉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在早晚高峰时段,而早高峰8时至9时违法现象较为突出。
“交警对7月1日以后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将严格按规定采取停用措施。” 高皓表示,深圳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在享受共享单车给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务必做到安全依规骑行、文明有序停放。
晶报讯(记者 陆洋 通讯员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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