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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规划纲要2017-2020》,加强自贸区司法人员职业伦理制度体系建设,前海法院日前发布实施《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法官行为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法官行为指引》)。
深圳新闻网6月18日讯(记者 张玲)为进一步落实《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规划纲要2017-2020》,加强自贸区司法人员职业伦理制度体系建设,前海法院日前发布实施《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法官行为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法官行为指引》)。记者了解到,《法官行为指引》的推出着力于建立规范法官行为的长效机制,为法官履职与日常行为提供实际指引,助力前海法院精英化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自贸区司法能力。
据前海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法官行为指引》共分为依据和目标、法官行为的基本要求、业内行为、业外行为四大部分,74个小项,立足前海法院的特点,借鉴国内外法官行为准则及规范,从业内行为、业外行为两大方面着手,同时兼顾审判独立与中立、业务素质、司法廉洁、司法形象等多个角度,较为全面地规范了前海法院法官应该具备的行为。
《法官行为指引》都对法官做了哪些约束
《法官行为指引》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法官行为规范》以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规定,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前海法院实际制定,明确了公正、专业、高效、廉洁、自律是法官行为的核心,要求法官必须坚定法治信念、公正高效司法、清正廉洁办案、恪尽职守、精益求精、敬业奉献、自律修身,对法官职业行为操守作出了宏观的指引。
同时,《法官行为指引》列举了50种与案件审判、业外活动可能发生或者出现的情况,以“情形设置”的方式列出,再以如何正确处理的形式,对法官行为提出了明确指导与要求。
《法官行为指引》要求法官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关于廉洁司法的相关规定。不得收受案件当事人的任何财物,拒绝参加带有明显利益关系的与履职有关的聚会邀请,不得在社交活动时谈论正在审理的任何案件;提升业务素质。法官应当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司法能力,必须勤勉、不带偏见、称职地履行其管理团队的职责,提高审判团队的工作效能;维护司法形象。法官应当遵守司法礼仪、接待礼仪和外事礼仪,言行举止不得违背法官身份,特别注重遵守规范庭审行为举止,做到热情大方,不卑不亢,文明礼貌,以免影响庭审参加人对司法公正的直观感受。
指引同时要求,合理界定法官的业外行为,平衡正常社交与自我约束。不利用法官身份去解决与法律有关的问题。法官不应以其司法职位,谋求个人利益,或者为家人和朋友谋取利益。如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截停时,不应向执法人员主动透露自己的法官身份;
不利用法官身份处理私人事务。法官必须避免故意让人注意其职务而获得私人事务处理上的便利。如在处理私事时不应使用法院的信封等显示法官身份的物品,在子女就学等社会服务上避免以法官身份索取优待;
法官参与法律相关行为时应做到充分注意。前海法院要求法官接受法律咨询必须是在非工作接触、非正式和没有报酬的情况下进行,且应注明是与职务无关的个人意见。在从事科研创作、教学讲座时,应避免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评论,并对合法报酬进行纳税。法官不得对可能进入到司法程序的公共事件轻率发表法律意见。
前海法院支持法官在自媒体上的创新。法院鼓励,法官与公众之间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对于法官开设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特色和成果的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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