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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安排土地整备资金50亿元,若年度土地整备资金实际需求超出50亿元,为保障年度土地整备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部门需根据土地整备资金实际需要,增加年度土地整备资金支出安排。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许可馨)"深圳规划国土海洋"微信公众号发文《官方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通知》,全文如下: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六届七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以下简称《土地整备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土地整备计划》予以印发,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土地整备计划》是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备、房屋征收的重要依据。在市域范围内的各项土地整备活动应符合本计划。
二、本计划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资金拨付时间根据计划实施情况允许延迟至2017年12月31日后投放。
三、2017年度我市计划整备完成12平方公里用地。
四、《土地整备计划》实施应结合重点发展地区优先、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优先、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优先和民生工程用地优先的原则。
五、根据“市级统筹、区级实施”的总体思路,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依据《土地整备计划》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备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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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度土地整备专项计划内容
(一)计划整备规模和资金指标
2017年度全市整备完成任务不少于12平方公里。
2017年度安排土地整备资金50亿元,若年度土地整备资金实际需求超出50亿元,为保障年度土地整备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部门需根据土地整备资金实际需要,增加年度土地整备资金支出安排。
(二)各区计划指标分解和结构
福田区通过整备完成0.03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0.212亿元;罗湖区通过整备完成0.02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0.01亿元;南山区通过整备完成0.5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3亿元;盐田区通过整备完成0.9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0.1亿元;宝安区通过整备完成3.65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13.407亿元;龙岗区通过整备完成3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8.74亿元;龙华区通过整备完成0.6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6亿元;坪山区通过整备完成0.6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3.93亿元;光明新区通过整备完成2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9亿元;大鹏新区通过整备完成0.3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2.95亿元。另外,前海合作区通过整备完成0.4平方公里用地,整备资金由前海管理局负责安排。
各区完成的整备用地(扣除线性道路用地外)须位于《深圳市土地整备专项规划(2016—2020)》确定的50个重点整备片区范围内的用地比例不低于60%;整备完成用地中,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30%。
(三)土地整备计划项目
1. 土地整备项目安排
2017年度首批安排的土地整备项目共135项,包括各区申报项目122个、市级下达项目11个、其他项目2个。其中福田区2个、罗湖区6个、南山区14个、盐田区3个、宝安区22个、龙岗区18个、龙华区21个、坪山区12个、光明新区22个、大鹏新区11个、前海合作区2个,其他2个。计划实施过程中,可通过常态化申报机制动态调整计划内土地整备项目安排。
为落实“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推动未完善征转地手续未建设空地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盘活,推进解决原特区外村办学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各增加一个“未完善征转地手续用地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处理”项目,十大专项行动中涉及的相关地块,无需再额外动态申报。
2.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安排
计划安排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1个,为大鹏新区东涌水库拆迁安置项目,项目用地2.27公顷,建筑量6.22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套数为412套。
(四)土地整备资金支出安排
2017年度安排土地整备总资金为50亿元,全部为政府财政资金。包括:
1.土地整备项目资金为48.324亿元。该资金包括了落实“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的年度土地整备资金、平南铁路暂停货运经济补偿及资产收购。
2.拆迁安置房建设资金1.5亿元。
3.其他资金0.176亿元。具体安排为:1600万元用于土地整备政策咨询评估、土地整备项目跟踪及评估、相关基础课题研究等工作;160万元用于土地整备优秀单位工作经费奖励。
二、2017年度房屋征收专项计划内容
(一)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安排
根据市人大审议通过的2017年财政预算,2017年度安排市本级房屋征收项目补偿资金为50亿元。其中,安排常规项目补偿资金27.1亿元,安排轨道交通项目补偿资金22.9亿元。
1.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常规项目安排
计划推进盐田北综合车场、绿梓大道等新建项目33个;东角头油气库企业搬迁、南坪三期等续建项目62个;另外,安排零星征(收)地及房屋征收项目和征(收)地及房屋征收项目的测绘评估等技术支持费用两个项目,合计97个,上述项目的费用原则上由市本级财政安排支出,若市政府会议纪要明确由市、区共同承担费用的,则市财政仅承担会议纪要明确由其负担的费用。
2.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轨道项目安排
轨道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由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计划安排轨道项目18个。
3.建立房屋征收计划中期调整机制
为提高房屋征收计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建立计划中期调整机制。各区政府可根据房屋征收工作推进需要,将重大的、紧急的或已具备实施条件,且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屋征收项目在年中申报给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汇总整理,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年度房屋征收项目计划。
(二)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安排
计划安排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581个。其中,福田区安排5个,罗湖区安排1个,南山区安排15个,盐田区安排2个,宝安区安排177个,龙岗区安排119个,龙华区安排92个,坪山区安排55个,光明新区安排95个,大鹏新区安排20个。上述项目的费用原则上由区级财政安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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