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深圳市审计局
2017-06-22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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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6年3月14日至5月25日,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市交警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支出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6年3月14日至5月25日,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市交警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支出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交警局内设指挥处、政秘处、车管处3个正处级机构和交通管理处、交通科技处2个副处级机构,下设机动、高速公路(同乐、梅观、惠盐)、口岸、福田等14个副处级建制大队和科研所、训考场、驾驶员培训中心3个科级事业单位。总编制2211人,2015年末实有人数2189人。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市交警局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保证了其依法行使职权的需要,总体上能够按照部门预算批复的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执行各项支出,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分类核算对部门预算支出进行控制,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5年,市交警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年度预算除使用市本级预算财政拨付资金外,部分经费使用了区财政拨入资金7,875.14万元;提前支付物业管理费1,034.29万元、支付以前年度费用9.91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存在无接待公函、接待餐数

超标准、接待人数超出来函人数的不规范行为;培训费、会议费均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也未见年度培训、会议计划;培训费超范围开支4.42万元;部分培训费、会议费报销附件无参加培训、参加会议人员名单;2人持个人往来港澳通行证违规赴港,涉及资金0.24万元的问题。

(二)2015年,市交警局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部分经费支出未按规定事前审批,共计18.85万元;差旅费未按规定事前审批4批次,金额共计3.73万元;合同内容不规范;评审、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2009年至今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2015年7月购入督导员电动车500台,由供货商直接送到各使用单位,未办理资产调拨手续;支出经济科目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88.36万元;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清理,金额共计11,537.52万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要求市交警局将所有经费列入市本级部门预算,由市财政给予保障;加强预算经费支出的管理,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规定精神,按规定按标准规范公务接待;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年度培训、会议计划,并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列示;完善培训、会议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执行相关报销手续;加强因公出国(境)的计划报批及管理,制定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财务报销审

批等规定,并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市交警局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并严格执行;签订严谨的合同文本,避免产生法律纠纷;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按约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对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问题,要求市交警局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如实反映各项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并定期进行资产清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保持会计核算的统一性;组织对暂付款项的清理、追收和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建议: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年度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一般性费用支出;建立健全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根据行政首长的决策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加强会计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检查监督,使会计核算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各项支出的实际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交警局已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市交警局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将区财政部门预算拨款和预估的区临时性拨款列入部门预算;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支付经费并要求业务部门当年发生的费用不得跨年度报帐;今后将严格执行接待管理规定;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将培训费、会议费细化到具体项目;

将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使用培训费,加强培训费、会议费报销凭证审核,做好签到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严格办理相关手续。对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市交警局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事前审批规定,对未经事前审批不得开展相关业务;将规范合同的签订、加强合同履行的控制;加强工程、购买货物、购买服务、购买劳务等评审、验收管理。对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市交警局印发了《关于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补办了电动车500台资产调拨手续;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国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使用的培训,统一了科目核算范围,并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制定了《交警支队2016年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成立了清查小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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