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打击中英街“水客”

作者:崔霞 来源:深圳商报
2017-06-28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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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打击中英街“水客”

立法打击中英街“水客”

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大名鼎鼎的“中英街”,被屡禁不绝的“水客”走私行为困扰多年。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草案)》提交会议进行首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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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立法打击中英街“水客”

深圳新闻网讯 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大名鼎鼎的“中英街”,被屡禁不绝的“水客”走私行为困扰多年。

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草案)》提交会议进行首次审议。条例草案通过立法强化中英街管理局职责和权限,重点突出加强对进出管理区人员、车辆和货物管理,满足当前最为迫切的打击“水客”走私行为的需要。

据悉,目前走私人员通过雇佣大量持证进出管理区的“水客”,以“蚂蚁搬家”方式进行货物走私,使管理区成了走私货物的集散地。对此,条例草案规定进入管理区的人员,应当服从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检查,经检查对涉嫌无证通行、非法滞留的人员,中英街管理局可视情况作出警告、移送边防部门带离管理区,对涉嫌违法携带物品、以牟利为目的替他人携带物品出关的人员和非机动车辆可进行检查,经查实的可以扣押有关物品或移送海关等有关部门处理。

此外,条例草案规定管理区内企业、单位,不得雇请、使用无有效通行证件人员,需要雇请、使用人员的,应当将有关人员的基本信息报中英街管理局,经管理局核实后再送边防部门审批办理边境通行证。《条例》同时规定,对违反条例的企业、单位除给予警告、罚款外,如果企业、单位涉嫌走私、售假等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处的,边防部门应限制或不予办理通行证申请,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列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条例草案还规定中英街管理局为管理区综合管理机构,除履行综合协调、城市管理等职能和市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委托行使的执法权外,赋予其对管理区内人员、车辆等一定的检查管理权限,将中英街管理局的职能法定化,强化其执法依据,提升管理机构在管理区内的执法地位。(记者 崔霞 实习生刘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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