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民宿11月前 六文件不齐或将被取缔

作者:陈碧霞 来源:晶报
2017-06-29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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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民宿11月前 六文件不齐或将被取缔

深圳大鹏民宿11月前 六文件不齐或将被取缔

结合民宿管理的新“国家标准”和大鹏新区民宿业纳管的实际情况,大鹏新区民宿纳管工作有了新进展:新区印发《大鹏新区民宿综合整治与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鹏办事处既有民宿规范纳管操作指引(2017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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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民宿11月前 六文件不齐或将被取缔

深圳大鹏民宿11月前 六文件不齐或将被取缔

  

较场尾民俗小镇航拍图

深圳新闻网讯 结合民宿管理的新“国家标准”和大鹏新区民宿业纳管的实际情况,大鹏新区民宿纳管工作有了新进展:新区印发《大鹏新区民宿综合整治与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鹏办事处既有民宿规范纳管操作指引(2017年6月版)》。根据新文件要求:民宿经营者需在2017年11月前办齐“六个文件”,对办齐“六个文件”的民宿纳入规范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民宿依法整治或取缔。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新区民宿纳管要求:民宿的经营用客房数量规定从床位总数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另外还规定民宿不得违反消防安全、水源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规定;不得设置于建筑物的地下楼层;不得设置于已纳入市政府批准的城市更新计划或土地整备计划范围的建筑物内。

据了解,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民宿,管理部门将当场告知民宿经营者如何取得具备消防安全鉴定文件、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同意民宿经营证明、民宿经营责任协议、营业执照、加入民宿协会证明等六个文件,并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纳管工作,特别是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消防评估合格文件。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民宿,将由公安部门引导其向旅馆业转型或执法关停处理。

大鹏办事处民宿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位民宿经营者按照新区规定进行对照自查,属于超规模民宿主动转型为旅馆业;符合民宿设置基础条件但未取得六个经营文件的,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据介绍,按《大鹏办事处既有民宿规范纳管操作指引(2017年6月版)》要求,民宿经营者要分7步取得“六个文件”,更详细指引可与辖区办事处民宿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联系。

据悉,截至2016年底,深圳市大鹏新区共有民宿近1172家,占全省民宿53.4%,其中南澳办事处560家,大鹏办事处486家,葵涌办事处126家。(记者陈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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