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深圳人均工资升了730元!新公积金基数明日起调整

作者:余俐洁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17-06-30 1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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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7480元的3倍,即22440元,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7400元;最低缴存基数与2016年一致,为2030元。

深圳新闻网6月30日讯(记者 余俐洁)深圳人涨工资了!记者从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了解到,201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0元,比2015年涨了730元,根据相关规定,从7月1日起,2017年度市民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7400元。

据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根据201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0元,自7月1日起,本次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调整为7480元的3倍,即22440元,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7400元;2016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则此次调整最低缴存基数与2016年一致,为2030元。

值得注意的是,自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深圳市缴存比例为: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12%。

据悉,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后的执行期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如果缴存单位因未及时调整而导致为职工少缴公积金的,则该单位应对7月份到实际调整当月期间的少缴部分予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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