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评:法治文明正成为深圳核心竞争力

来源:深圳晚报
2017-07-07 0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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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营造更优质的城市法治环境,培育更浓厚的社会法治素养,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创新的发展优势的核心环节,更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显赫标志。

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营造更优质的城市法治环境,培育更浓厚的社会法治素养,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创新的发展优势的核心环节,更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显赫标志。

7月6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深圳市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报告》(以下简称“《第三方评估报告》”)发布会。“《第三方评估报告》是对深圳司改工作的鼓励和鞭策,也是深圳致力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城市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在发布会上指出,深圳有必要通过各方,特别是中立第三方评估,对司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回顾、梳理和体检,科学评判改革取得的成果,更加准确地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新期待、新需求。

为展现深圳司法改革全貌,客观真实反映深圳推进司法改革的成效,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对重点改革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估的要求,2016年10月,受深圳政法委委托,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展开第三方评估。经过充分讨论评估方案、亲赴深圳实证调研、收集整理信息资料、组织撰写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深圳市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报告》。据了解,这也是中国法学会首次接受地方政法委委托推出的第三方评估报告。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深圳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率先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战略目标,把“法治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推动城市法治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近年来,深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城市,法治环境不断优化;着力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特区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在依法治市和依规治党“双轮驱动”下,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进步,各项事业都迈上了新台阶。

司法体制改革是深圳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圳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深圳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先行先试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结合起来,集中精力做好改革项目的攻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各项改革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以构建司法权力运行新机制为核心,着力解决权力如何配置、如何运行,以及责任如何承担问题,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实现司法人员专业化为目标,建立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体系,实现了分类管理、分途发展;以市级统管为抓手,搭建人财物管理新架构等,均体现出强大的改革活力。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为国家指明了发展方向,也成为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南。在现代社会,法治是制度文明的基石和核心。现代城市的建设离不开经济、政治、文化、法治等层面的统一发展,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营造更优质的城市法治环境,培育更浓厚的社会法治素养,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创新的发展优势的核心环节,更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显赫标志。

法治文明是未来深圳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深圳文明城市建设中永不过时的重要议题。此次第三方评估报告为“法治深圳”体检和画像,体现了深圳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决心和意志,也反映出深圳在法治进程中的自信与深化改革意识。文明寓于法治之中,法治滋养着文明。作为“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尖兵,深圳更当在司法体制改革之中冲锋在前,在城市法治文明建设中砥砺奋进,继续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特区精神,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城市法治环境,加快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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