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工资照拿!
昨天早上,深圳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气温差不多达到35℃。
根据广东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
其实除了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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