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12月20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民可在2018年1月3日前通过实名寄送邮件、信件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深圳新闻网12月21日讯(记者余俐洁)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12月20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民可在2018年1月3日前通过实名寄送邮件、信件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据悉,结合深圳实际制定的《实施方案》主要呈现四方面特点:一是落实了国家、省相关文件的要求,如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按规定的科目“全科开考”,并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二是遵循教育规律,注意防止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注意控制录取计分科目和总分值,生物、地理科目在初二学完即考,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用等级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将平时成绩纳入总分等;三是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改革。从2018年开始逐步减少直升生招生,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逐步提高指标生分配比例,以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在招生录取方面支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教育。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切实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改变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两种方式呈现。
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
改变2:考试科目增至10科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中考录取计分科目增加到10个,分别是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新的中考改革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施。其中,八年级下学期,全市统一组织地理、生物两门科目的文化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下学期,全市统一组织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七门科目的文化考试,物理、化学两门课程的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的实验操作考试、外语口语考试、体育考试单独组织实施。
此外,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改变3:2021年起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数按权重折算总分为680分。
中考满分为680分。语文满分为120分。数学满分为100分。外语满分为100分,其中75分为卷面考试分值,25分为听说考试分值。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科目卷面考试分值均为100分,按不同权重比例计入录取总分(见下表《2021年起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与分值》)。
体育与健康满分为60分,由平时成绩30%(18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5%(3分)和体育项目考试成绩65%(39分)组成。平时成绩主要从学生体育课的考勤、表现、体育课考试成绩及体育课掌握运动技能情况、课外体育锻炼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2021年起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与分值
改变4:建立《初中综合素质表现档案》,从5个维度15个要素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价。
建立规范的《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档案》,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五个方面,客观记录、综合反映和多元评价学生在初中三年的成长过程,通过5个维度15个要素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价。
建立“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表现评价系统”,形成学生电子档案,为招生录取工作和高中阶段学校服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检查学校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含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
改变5:.把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和实验操作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以等级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档。每个班级以在校生为基数,评为A的学生不得超过40%,其他等级不设比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考试时间每科10分钟,成绩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可设定相应等级要求。
改变6: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50% ,2020年全面取消直升生。
2018年起,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50%。指标生安排单独批次录取,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按初中学校报该高中学校的考生人数,从中考总分高分至低分录取,并合理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从2018年开始,控制直升生比例为10%,2019年直升生比例为5%,2020年全面取消直升生。取消直升生政策后,各高中学校可申请自主招生,由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实施。
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该校招生计划的10%。
此外,《实施方案》在招生录取方面支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教育。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切实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如果市民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可在2018年1月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szzb-zk@sz.edu.cn。
2.传真:82294042。
3.邮递信件:深圳市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05室。邮政编码:51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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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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