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公布2017年11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
环保部公布2017年11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
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较差的后10位城市依次是:太原、西安、邯郸、邢台、兰州、石家庄、保定、徐州、郑州和哈尔滨。 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舟山、海口、拉萨、厦门、福州、大连、张家口、台州、丽水、深圳和惠州(并列)。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8.5%,同比上升31.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2%;PM10浓度为1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3%。
11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2%,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PM10浓度为8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1–1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2%,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7%;PM10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
京津冀区域1—1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5.6%,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浓度为1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1—1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6%,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PM10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1—1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2%,同比下降5.0个百分点。PM2.5、PM10浓度分别为32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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