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如果您遭遇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等,可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深圳居民不分户籍,在遭遇困境时均可申请救助。
原标题:居民不分户籍均可申请救助
深圳新闻网讯 2018年1月1日起,如果您遭遇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等,可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深圳居民不分户籍,在遭遇困境时均可申请救助。
个人或家庭均可求助
根据《办法》,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适用对象包括户籍、非户籍个人或家庭。户籍人口可向其户籍所在街道办提出申请;不具有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向其居住地街道办提出申请。
《办法》规定,家庭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包括:遭受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基本生活仍暂时陷入困境的;低保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因被抢劫、盗窃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成员因学费支出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遭遇其他突发性、紧迫性情况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
个人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以及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非户籍个人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刑释解教、社区矫正、戒毒而无法就业,或者有遭受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意外事件,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基本生活仍暂时陷入困境的;因被抢劫、盗窃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遭遇其他突发性、紧迫性情况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情形,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三种救助方式相结合
根据《办法》,当次救助金标准不低于本市两个月低保标准,一年内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2个月低保标准。以目前我市900元的低保标准计算,即个人每次救助金额不少于1800元,而一年最多不超过10800元。以家庭作为救助对象的,救助金额为家庭人口数乘以一人次临时救助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规定,个人对象的救助金额不高于两个月低保标准的,可认定为小额救助,适当简化审批手续。
除了发放临时救助金外,临时救助还包括发放实物或提供服务、提供转介服务。据了解,我市各级救助机构和慈善超市将为救助对象提供衣物、食品、饮用水等,解决救助对象面临的物质生存困难,还可根据临时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形,为其提供临时住所、临时生活照料、心理干预等救助服务;对突发疾病的临时救助对象,可以提供医疗服务。
给予临时救助金和提供救助服务后,如果仍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等通过社会募捐、提供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可以根据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办法》根据本市社会救助体系,将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方式有机衔接,对于符合其他专项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转入相应救助,协助其申请。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临时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补充,填补了社会救助体系的空白,在解决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发挥托底线、救急难功能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记者 盛佳婉 通讯员常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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