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 《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18)》在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发布。报告显示,深圳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在2018年为8.03个,居全国一线城市之首。
总体来看,深圳市的社会组织总量从2008年的3355家增长至2018年的10230家,年平均增长率为11.79%。
其中,教育类社会组织最多(占总数的24.25%),其次分别是社会服务类(占总数的20.27%)、文化类(占总数的17.81%)、体育类(占总数的13.07%)和工商服务类(占总数的9.57%)。由此可见,深圳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以补充基础公共服务、提供社会服务、服务经济发展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主。
深圳社会组织的收入增长迅速。根据2017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统计,深圳社会组织的总收入在2016年为213.31亿元,2017年增长至251.00亿元,同比增长17.72%。2017年支出合计248.43亿元,整体上看,收支基本平衡。收入的稳定增长表明社会组织获得经济利益或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在稳健提升,一方面反映出社会组织能够通过逐步成熟和完善的社会服务市场获得稳定可期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则表明社会组织按照其宗旨或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向公众、会员或者其他受益人、委托人提供所需产品或服务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
深圳市民政局廖远飞局长在发布会致辞中表示,社会组织是一个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发展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提出,深圳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工作的新机遇新要求,坚持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需要的地方和领域,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更好发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国日报深圳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