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3 日上午,深圳市疫情防控系列新闻发布会在市民中心召开,在法治保障专场,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总结介绍了防疫情况和体会。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疫"打响以来,深圳市坚决贯彻"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履职,在防疫工作中发挥着决策参谋、执法监督、法治保障等作用,并承担了一些具体工作。
依法防疫是市委市政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越是在紧急关头越要保持定力,越要稳住阵脚,做到章法不乱,因此,在疫情防控的全过程中,"依法"成为了深圳市疫情防控的主旋律。1 月 26 日农历大年初二上午,王伟中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会议上作出"依法防控疫情"指示,并多次要求市司法局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法律支撑。陈如桂市长指出防控疫情不忘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忘保护市民的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
大年初二下午,市司法局积极落实领导指示,连夜形成了《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开展有关方案的报告》。大年初三,刘庆生常务副市长组织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并要求各区、各部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市的防疫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市律师行业党委全面启动"战疫有法"行动,作为常态化工作,派出由 402 名律师组成的 75 个服务团,进驻全市 74 个街道和深汕合作区、662 个社区,全面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力促依法防疫和复工复产双发展。截至目前,"战疫有法"行动志愿服务团累计服务企业 1711 家,提供法律咨询 2976 人次,进行宣讲 290 场次,参与纠纷调解 447 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 988 条,为政府部门建言献策 216 条,解决案例 998 个,汇编法律指引 410 份,开设法律服务专线 134 条。
依法防疫成为政府各机关各部门的共同行为准则
依法防疫不是由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唱独角戏,只有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防疫工作,各自发挥职能作用,才能合奏出"抗疫乐章"。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坚持依法决策,对于疫情防控决策诸如复工复产、境外输入防控、紧急防疫物资采购、中小企业减负政策等等,都逐一从合法性、合理性两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形成的各类法律审查意见和法律分析报告达 80 余份。各部门严格规范执法,在公共卫生、市场监管、治安、环境等重点领域,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行政执法问题》等执法规范,从基本原则、查处要点、标准流程等方面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标准化、模块化、实景式的工作指引。
街道、社区密织依法防控网络,各街道、各社区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依法依规采用更细致、更具体的防疫措施,保障着市民的合法权益,如福田区福田街道制定《福田街道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工作实施方案》,从法律制定、决策动员、落地执行、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五个方面,推出 24 条具体要求举措,为依法开展防疫工作提供法治方案。特殊场所超常规防控,深圳监狱、戒毒所等特殊场所在全省率先实现依法封闭管理和隔离备勤,取消休假,全警按"执勤战斗、隔离备勤、外围保障"模式,分三批全部投入疫情防控战,至今保持着监所内"零感染"。
依法防疫已经凝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当前的疫情防控,就是深圳市面临的一场典型社会治理大考,社会治理需要全市市民和企业经营者坚持理性、依法依规、有德有序。正是认识到这一点,深圳市在防疫初期便充分调动起全社会的依法防疫意识,全社会的表现也生动体现了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特别是法治示范区的法治底色。深圳市司法局着力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全社会,如发布《在深企业告知书》《深圳市民告知书》《来深人员告知书》,号召市民自觉维护防控秩序、来深人员自觉隔离观察,号召在深企业自觉承担起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复工、健康责任人制度,配合开展隔离,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编印法治宣传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以问答形式就市民关心的疫情防治、政府管控、刑事责任、对劳动关系的影响等 52 个方面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
市民们也自觉履行着法定责任和义务。深圳市民即使在疫情初期口罩极度紧缺的情况下,也积极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戴口罩、排队买口罩,同时他们也重视着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可以说深圳市民有着强烈的法治意识;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界对涉疫违法行为形成共同声讨之势,如针对断路阻断交通等热点事件,新闻媒体也充分发挥着舆论引导作用,发出警惕涉疫违法行为的呼吁。疫情引发的各类次生矛盾纠纷得以依法化解,深圳市司法局编制《深圳市涉新冠肺炎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引》等指导文件,人民调解员坚守岗位,市民和企业信任着调解,良性的互动使得特殊时期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依法化解在第一线,凝聚了最大的和解公约数,仅涉疫房屋租赁纠纷累计化解达 2993 宗。
法治精神和创新实践的结合是依法防疫的重要内容
此次疫情防控不仅是全社会的一次大考,也是法律规定自身科学性、严密性的一次大考。通过疫情防控,深圳市司法局不断总结,对相关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这需要政府及其各部门在立足法治精神、遵循法律原则的基础之上,创造性地开展防疫工作。
可以说,深圳市、区相关部门,尤其是基层单位在这方面的实践是卓有成效的。深圳市公安局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十类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相关处置措施。各区政府、街道为能便捷高效地开展应急征用,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政府应急处置征用行为仅作原则性规定的情况下,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和辖区特点,制定了征用条件、标准、程序及补偿标准等。如福田区政府拟定的《区政府应急处置征用工作指引》创造性地制作了应急处置征用及补偿协议,并详细规定具体征用实施程序,该工作指引也成为全市应急处置征用的参考文件。
"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阶段,我们决不松懈,将一如既往地做好疫情防控法律审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监督执法等工作,确保深圳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表示。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