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深圳的辅警或将拥有一定的执法权限,在一名警察的带领下,可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借鉴香港现行辅警制度,建议可以招聘非全日制兼职辅警,引导热心公益的市民和在校大学生担任兼职辅警,实现群防群治。
辅警在路上执勤。深圳报业集团资料图
原标题:“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辅警将可以独立执行八类警务工作
深圳新闻网讯 今后,深圳的辅警或将拥有一定的执法权限,在一名警察的带领下,可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昨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通过立法将明确辅警的职责权限。
辅警可参与110警情现场处警
作为一个实际管理人口接近2000万人的超大型城市,深圳市警力严重不足。在正式警察编制难以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深圳市公安系统组建了多支辅警队伍,人数达3.8万人。
然而,由于辅警身份性质、职责权限等缺乏明确的规定,实际中聘用、管理等制度不够规范,加上薪酬普遍偏低,导致人员流失率高,队伍不稳定。《条例(草案)》从辅警的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招聘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
《条例(草案)》提出,在一名人民警察的带领下,辅警可以从事“110警情现场处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八项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伦博做《条例(草案)》初审意见报告时提出,建议增加一条规定,即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的后果由其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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