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朋友圈又被一条消息刷屏了。
5月1日起,房产证“下岗”了!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来了!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
5月1日起
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这也就意味着,
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5月1日起,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啥意思?
房产证作废了?
以后房产证还有用吗?
“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不等于房子是你的”、
“房产证上没名字无所谓,不动产登记时加上就行了”
这些说法真的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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