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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国家卫计委在深圳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深圳和新疆的克拉玛依、福建的三明被列为三个试点城市。目前,深圳已将9家公立医院确定为DRG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医疗机构,其中包括5所市属公立医院和4家区属公立医院。
比如,一个65岁的病人有阑尾炎,到了医院,医生首先给他作出诊断,这个诊断统一起来,有一个标准,在这个诊断的基础上,阑尾是属于消化系统,因此先把这个病归到系统里面,病人做了手术,他的诊断方式是手术,之后再把他分到基本组里面,是属于阑尾的疾病手术,之后考虑到病人有腹膜穿孔情况,再把他分到细分组里面,这样他就会被分到不同的组。
简单来说,DRG收付费改革后,病人得了同样的疾病,遇到同样的并发症等情况,按照同样的方式处理,将实行“一口价”的打包收费。如果根据传统的按项目收费,某个病人多使用了一个耗材、多服用了一颗药,收费就会不一样。
9家公立医院确定为DRG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医疗机构
市人民医院
市二医院
市中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
北大深圳医院
南山区人民医院
福田区人民医院
宝安区人民医院
龙岗区中心医院
近年来,深圳一直在进行“打包收费”的探索,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按人头包干、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 目前,住院按病种支付的病种数量已达到16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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