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得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的招用奖励。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用人单位按注册地向辖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空缺岗位信息并招用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