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贷机构将有“准入门槛” 九措施终结草莽时代

来源:读创客户端
2017-07-04 0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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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贷机构将有“准入门槛” 九措施终结草莽时代

深圳网贷机构将有“准入门槛” 九措施终结草莽时代

7月3日,深圳市金融办正式出台《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意见稿》)。深圳市金融办负责人透露,从前期排查情况看,深圳网贷机构资质普遍存在缺陷,治理能力普遍不足。

要求存管“属地化”但也给予过渡期

银行存管“属地化”的管理规定也是基于类似考虑。

事实上,这并非是深圳首个提出。今年6月1日发布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网贷机构提出要求银行存管“属地化”。

深圳此番再提银行存管“属地化”管理,是监管层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深圳金融办负责人透露,在此前对互金企业的摸底及排查中,发现部分网贷机构经营透明度极低。许多网贷机构在业务信息、财务数据方面信息披露不足,且往往故意隐瞒掩盖实际存在的问题。现场检查中,深圳采用的是“穿行测试法”检查借贷流转过程,但由于部分网贷机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贷资金专用账户)设在外地商业银行,会出现有机构借故未配合提供全部业务数据和银行流水的情况。如,在核查某资本集团企业工作中,本应由深圳银监局协调本市商业银行协查银行流水,但因集团旗下公司本地账户与异地账户并存,涉及异地辖区监管权限难以追查资金流向,导致检查受阻。

即使有异地辖区监管配合,跨地区追查网贷机构资金流向也会带来极高的监管成本,耗费大量人员、精力及时间。因此,为更好地进行资金安全监管和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深圳市金融办认为,银行存管“属地化”是最好的选择。

深圳网贷机构纷纷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

友金所总裁李昌国表示:“深圳金融业发达,选择一家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进行存管并不难。”截至目前,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的中资银行共有45家,外资银行共有32家。

对网贷机构可能面临的“换存管”困难,深圳市金融办早有考虑。据相关负责人透露,将为网贷机构备案提供一定过渡期,尤其是目前“异地存管”的网贷机构;未来,金融办将视需要,组织协调深圳的商业银行加大投入,为网贷机构存管提供更低廉的价格、更优质的服务。

四类人员不准担任网贷机构高管

对网贷机构人员资质设“门槛”,也是基于前期的排查结果。

深圳市金融办负责人透露,从前期排查情况看,深圳网贷机构资质普遍存在缺陷,治理能力普遍不足。部分机构股东背景复杂,企业核心高管缺乏金融从业经验或存在不良记录;还有部分网贷企业治理能力与业务规模不相匹配,个别机构高管甚至为公安通缉的在逃人员,管理经验和治理能力普遍薄弱,难以承担风险应对和处置责任。

记者注意到,《意见稿》中,除对网贷机构人员资质设门槛以外,在第十条中,还提出四类人员不准担任网贷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如有犯罪记录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和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均不准担任。

深圳部分网贷机构负责人们认为,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需要“提高门槛”的不只是从业人员资质,还应设定“准入门槛”,建议提高网贷机构实缴资本,并对股东背景设定一定“门槛”。如,股东最好能够体现出较好的历史经营记录,并且没有受到工商税务等相应处罚,或者有金融机构股东做支撑。对IT系统也要有持续成本投入,建立“两地三中心”,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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